听说民法典要出台了,关于遗嘱继承方面有哪些变化啊?谁能给具体说说?万分感谢!!!

如题所述

答:你好,我是民正遗嘱库的法务,把我知道的一些主要变化和你说说(从我觉得重要的说起):
1、新增了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都应该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同时打印遗嘱还要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录像遗嘱需要在录像中记录姓名和肖像。
2、修改了遗嘱效力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之前是以最后的公正遗嘱为准,我觉得这个特别好,因为遗嘱就是个人自由的真实意愿表达,之前民法条文感觉遗嘱订立有点被公证处垄断的意思,同时老人在公证处定完遗嘱如果想修改是相当麻烦的,民法典出台以后就简单多了,也不会出现老人临终前才知道谁是真的对自己好但是改不了遗嘱的情况了)。
3、完善了遗嘱范围的规定: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之前继承法列举了很多条,但现在时代变了,个人合法财产不好列举了)
4、增加了一条继承权丧失的规定: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5、完善同一事件多人死亡推定的规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的,长辈先死,辈分相同的同时死亡,互相不继承)
6、扩大了继承的范围: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这样会避免有些父母双亡、无子女、兄弟姐妹先于自己去世的老人的财产归国家了,直接给自己的侄子外甥了)
7、增加了遗产收归国有的用途:明确规定用于公益事业。
8、规定了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权利和义务。(我觉得遗产管理人这个活挺难干的,虽然法律规定了可以获取一定报酬,不如制定一家可靠的机构作为遗产管理人监督执行,也能避免家庭纠纷)
好了,以上就是民法典关于遗嘱继承方面的一些重要修改,欢迎来民正遗嘱库互相探讨,我们全国设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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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06
等正式出台后再研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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