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书已经生效,但现在能提供新的证据(一份之前未找到的遗书)证明原调解协议的内容是违反法律的(没有按照正确的遗产分割方式分割财产)。根据民事诉讼法是否可以申请再审?
1 之前去过法院,法院没有任何文书驳回就拒绝再审(说调解书是双方自愿的,不能再审 并且新的诉讼法规定不能再审)
2 查询过相关的民事诉讼法,有数条说明调解书是可以申请再审的,并且是最新的法规 与法院说的矛盾
3 咨询律师后律师说确实可以再审的。
请问这样的情况相关人士是否可以提供建议,本人关于民事诉讼法不是很清楚。首先调解协议是否可以再审,其次如果要再审应把文书交到法院的哪个部门?为什么法院不给予受理? 谢谢!
最初调解时本以为遗嘱经过多年找不到了,后来调解达成后找到遗嘱。原调解书是将财产对半分,但如果按照遗嘱分配,我方利益是明显收到损害的。那么也就是说原调解书没有按照遗嘱分配,现在有新的证据是否可以再审呢?
追答按照当时的调解协议内容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不能申请再审!但有现有新证据证明对进内容违反法律的规定,应该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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