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书上写好房子归女方所有男方已签字这样具备法律效率不

如题所述

协议在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

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

即离婚协议应当具体区分成立和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的前提条件下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从签字之日起成立;但是,离婚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履行离婚登记手续,离婚才能完成,因此,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扩展资料:

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

婚姻关系的解除采登记要件主义和诉讼要件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即当事人既可以选择登记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经登记或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不能解除。

其次,当事人关于离婚的意思表示可能随着时间、环境、对方言行、自我认识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又反悔不同意离婚,是很正常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为一种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曾经出现过重大裂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2

  一、离婚协议书何时生效?

  1、离婚协议书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

  2、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发生效力。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对于财产分割,对于子女抚养进行反悔。法院审理时,也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来确定判决书内容,也可能判决离婚,或者不准离婚。

  3、已经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对于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现有财产状况,是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的。

  4、离婚后一年内,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受害者可以提出撤销离婚协议书,重新分割财产。

  二、签离婚协议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应详细、准确填写夫妻双方的有关身份资料。包括:姓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户籍住址、常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由此可确定离婚双方在法律角度上的身份特征,确保协议订立当事人的Ψ一性。

  2、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原因应作出简要表述。比如“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等;假如表述为“夫(或妻)一方因婚外情”,则可能存在无过错一方在离婚后发现其他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时,以另一方存在婚外情导致离婚存在过错为由,在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主张分得该财产大部分或全部。

  三、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共同财产分割、个人财产处理和子女抚养权等。

      该部分内容是离婚协议的核心内容,应作出详细的约定。

  1、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2、夫或妻个人财产处理;

  3、对于子女抚养权、探视权的处理;

  四、协议的份数

  离婚协议一般至少一式三份,协议当事人各一份,民政部门一份。

  五、协议的附件

  为使协议内容完整和便于操作,建议在协议书后附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有形财产照片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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