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没有夫妻生活,我要离婚吗

我今年28岁,和他恋爱两年结婚三年了,没有孩子。每天睡一张床没有夫妻生活,却经常要求我给他口娇。他那方面没有问题,不是不行是不想。刚开始每天他都做,2012年开始从每月一次到每季一次,去年开始就一年一次。可以确定他现在外面没有女人,但是已经懒得碰我对我彻底没性趣了,他能坚持不在找女人多久?就算他能坚持,我都想出轨。最近半年多我时不时对他说这段婚姻维系不下去了,他总是觉得我只是发发牢骚,很不以为然。跟以前一样说他说还很爱我,白头偕老之类的,听着他年复一年日复一样一字不差的话我有了离婚的念头,我觉得很累连吵架都不想和他吵了。我工作做家务还要想办法想花样让他对我有性趣,自己这几年对婚姻的努力维系都成了笑话。担心会伤他自尊所以当他不想的时候我都演戏演成不想要的样子。所以他自欺欺人觉得我性冷淡,他根本知道是怎么回事,还故意这样说,我真想扇他!男人如果不想要,和你胸大不大,腰细不细一点关系都没有。我和他之间可以没有爱情,但是没有性两年三年没问题,五年十年呢?我离婚,父母受得了吗?我现在只担心这个了。

两年没有夫妻生活,如果引起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可以考虑离婚;否则,建议慎重考虑,毕竟离婚不是儿戏,不能因为一时冲动毁了自己的幸福。离婚的原因有多种,一般是因为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否则,就不会离婚。其他原因有一方吸毒、赌博、家暴且屡教不改等。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5-17
如果2年没有夫妻生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向对方提出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第2个回答  2017-06-05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要根据双方是否感情破裂,离婚渠道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双方自愿离婚的可通过协议离婚;一方提出离婚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其中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可作为感情破裂的条件,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可以判决离婚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3个回答  2014-08-07
哎,你要是我老婆该多好啊,我是找她要她都不给,人与人的差别咋就这么大呢。你们还是离婚算了,他是不会在怎么你了,他年轻是不碰你,来后就更不行了,因为她就不想那个吧,应该是性冷淡。现在还没孩子,早点嫁了吧,和这种人过日子,没有一点乐趣,生不如死。在等也只是煎熬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3-25
我的情况跟你差不多,很后悔的是我要了孩子,我跟我老公结婚2年,恋爱一年,结婚后怀了第一个宝宝,但是宝宝没发育起来,就流掉了,之后长达一年没有性生活,期间他也要求口交,就是不要,他那方面能力是没问题的,只是不想,外面也没有女人这我可以肯定,后来因为调理身体想着要孩子,医生是指定了一天给我们可以怀了,就那一次,作业式的,然后就怀上了,之后又长达一年的孕期,期间也没有一次,我也在想离婚的事,我们平常相处感情没有问题,但两年没有性生活我也觉得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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