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低保怎么办理?

我离婚好几年了,但我一直带着个孩子,也没有住房,占住在我父母的房里,但是我和孩子的户口挂在父亲的户口薄上,我没有工作,一直打零工带着孩子,孩子父亲也没有给我们一分抚养费,自己年纪也开始大了,怎么办?我能申请低保吗?

申请城镇低保救助如何办理
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指本辖区内有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主要有以下四类人员:

一、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义务人或者法定赡养、抚养人没有赡养、抚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以下简称“三无”人员);

二、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三、在职和下(待)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四、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

保障标准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元)

区域 城镇
新城区 200
莲湖区 200
碑林区 200
雁塔区 200
未央区 200
灞桥区 200
阎良区 185
长安区 185
临潼区 185
周至县 160
户县 160
高陵县 160
蓝田县 160
“三无”人员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保障金。

不予保障对象
一、 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一般家庭生活水平;

二、 家庭有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有超出家庭人员居住面积需要,并用于牟利的房产或者其他不动产资产;

三、 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参加劳动的;

四、 违反《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未采取补救措施。

申请社会救济手续和领取保障金办法

一、需要社会救济的对象,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申请,填写《广东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或《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申报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居委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天内,对申请者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者有关材料和调查情况上报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办)进行审核。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办)在10天内对申请者家庭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区、县级市民政局。区、县级市民政部门在10天内对申请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确定救济数额,发给《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征》。市内八个老城区的低保对象发给《西安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

二、 保障金通过银行网点按月发放。

三、 低保对象享受的待遇有:
(一)城镇“三无”人员、无业人员及在职、退休、失业人员中的家庭成员(指无享受单位劳保待遇的家属),每人每月由民政部门按当地保障标准14%的额度,每月或每季度凭医院开具、财政部门印发的医疗收据给予报销药费;
(二)城镇“三无”人员、无业人员及在职、退休、失业人员中的家庭成员(指无享受单位劳保待遇的家属),患重大疾病可以申请医疗资助金,资助金最高限额为2万元以下;
(三)市内共八个老城区的低保家庭凭《西安市低收入困难证》由有关部门减免六项消费性收费。

申请社会救济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申请社会救济须出具本人户籍、身份证和有关证明:

一、申请人是离退休(职)人员的,需出具离退休证及原单位职工家庭生活困难补助情况的证明;

二、申请人是西安市在职(下岗)职工需提供经本单位人事部门或工会审核的《西安市困难职工收入情况表》,驻穗中央、省属单位职工需提供《驻穗中央、省属单位困难职工收入情况表》;

三、申请人是失业人员的,需出具本人《职工劳动手册》或原单位离职(注明离开单位的原因及领取生活补助费、补偿费情况);

四、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尚未能就业,需出具近期到市或区劳动部门登记就业,未能安排工作的证明。

上述人员如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或长期患病无法参加工作的需提供区、县级市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6-08
按规定,申请城市低保待遇,需经过个人 (户主)申请、居委会入户调查及初审、居委会集体讨论初定、张榜公示、填写申请审批表、街道入户复查、街道审核、县 (市)区保障办入户抽查、县 (市)区保障办审批、张榜公告、发给保障证等程序。有劳动力未就业人员还需经过参加社区公共服务社、介绍就业这些程序。

一般人员具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户主通过户籍所在地居 (村)委会向所在街道 (乡镇)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居 (村)委会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初审,将结果在申请人居住地张榜公示。公示后3日无异议的,发给 《XXX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 《申请审批表》)。(2)申请人填写 《申请审批表》,经所在街道 (乡镇)审核后,报送所辖县 (市)区保障办。(3)县 (市)区保障办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居 (村)委会将批准结果在申请人居住地张榜公告,公告后3日内无异议的,发给市保障办统一印制的 《XXX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以下简称 《保障证》) 和城市低保社会化发放储蓄存折 (卡);有异议的,由保障办核实并处理。
第2个回答  2020-05-12
第3个回答  2020-03-24
第4个回答  2020-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