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1-05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超出追诉时效仍可起诉,法院仍予以受理,但丧失了胜诉权,即不能胜诉,所以,超过追诉时效起诉毫无意义。
两种情形下例外:一、对方对于超出诉讼时效予以承认。二、你找出证据证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事由。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最高人民法院1988年1月26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六部分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中,第169条规定,权利人由于客观的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属于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特殊情况”。
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行为能力的,可以认定为因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