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关于企 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中第4条:“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有收入的劳动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基金, 其数额一般不低于本人原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停薪留职” , 期间计算工龄。
另外,确实还要尊重你和单位达成的停薪留职协议的内容。
如果协议中约定了在停薪留职期间,保险由个人交纳,那这个协议的内容对双方有约束力,单位可以据此停交保险。
如果没有约定,单位继续承担法律规定承担的部分。
停薪留职合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的,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该合同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只适用于原固定职工,不适用劳动合同制职工。合同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二年。
其内容包括:停薪留职的时间、其间的工龄计算、是否继续享受劳保福利待遇、停薪留职人员是否应定期向原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期间职工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
此合同需由职工提出书面申请,经企业批准后双方协商签订。职工作了停薪留职申请,却未经企业批准就擅自离职的,企业要按违反劳动纪律来做处理。
签订该合同的劳动者继续保留原用人单位劳动者的身份,但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停止对劳动者工资的发放。
看你与公司签订的协议。停薪留职属于转型时期的产物,故停薪留职人员的社保缴纳一般是单位与办理停薪留职人员协商为主,如果单位要求个人全额承担,那就只能自己全额缴纳。
不要指望打官司可以胜诉,毕竟单位在为你办理停薪留职时,一般都会与你签署协议,或者是单位报请主管单位批准后,才可以要求停薪留职人员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扩展资料:
1、 停薪留职指劳动关系不终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允许生产或工作上不需要的多余人员离职,并停发工资的劳动法律行为。它一般由用人单位和职工签订停薪留职合同,具体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它只适用于原固定制职工。
2、职工停薪留职期间仍是该企业职工按照《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务院令1993第111号)和《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劳人计〔1983〕61号)的精神,职工停薪留职期间仍是该企业职工。停薪留职期间要与其它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事有收入的工作,应与原单位协商并征得其同意。
3、“停薪留职”期限及有关待遇:“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它有收入的劳动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基金。
4、老职工停薪留职期满不归如何处理?原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劳人计[1983]61号)第3条"……停薪留职期满后的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原单位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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