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买了套房子现在在还贷,她现在想用她其他的房子再贷款可以吗(那套房子现在还在公公的名下,只是说好要给她了)?我老公说银行说不可以,所以要把一套公公的房子过户到我老公名下(那套公公的房子产证名字是公公,其实老人家已经说好要给姐姐的),然后再把她贷款的新房子因为合同是我老公签的,说只能办我老公的名字,所以正好不用再另外过户的,直接做备用房,公公的那套抵押,让我们做抵押贷款,钱给姐姐做生意用。而且一贷就要贷30年。我是不想跟他姐姐有经济上的纠纷,免得以后麻烦,可老公却一会儿说帮他姐姐贷的,一会儿又说帮他姐姐贷后,他也可以到他姐姐那里移些钱做生意。我的问题一、是这样操作我们会有什么风险?问题二、如果把公公的两套房子都过户到他姐姐名下,他姐姐能不能自己做抵押贷款,不要牵扯到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