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工伤有什么待遇

我妈前年工伤 今年初伤残鉴定等级二级,今年已达到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工伤还未处理,鉴于我母亲伤前工作能力很强,难道除了每个月的护理费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没有其他的补助了么,等于退休之后不能创造价值了,基本工资很低,一次性伤残补助应该不多,很不划算能怎么办。

工伤退休后的待遇,是和没有工伤人员待遇一样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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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你的母亲属于二级工伤,按照规定,应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为本人工资的25个月,并且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5%,到退休年龄为止,办理退休,退休费低于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给予补足,符合护理条件的,按月发给护理费,没有额外补助,至于划算不划算,这个是国家的规定,和你的母亲基本工资有关,没有其他办法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6-28
退休后工伤就可以享受退休金的待遇
第3个回答  2018-08-03
工伤退休的描述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未达到退休年龄,因为工伤造成伤残退出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此种情况员工可以按月享受补贴直至达到退休年龄之后享受养老保险金。
另外一种是员工以前出现过工伤,达到退休年龄之后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存在伤残等级还可以获得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助金。根据地区不同规定也不一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6-28
每个月还给伤残津贴的呀追问

伤残津贴以个人工资为基准吧 个人工资很少的

追答

伤残津贴的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退休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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