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解城管对于发传单的人的看法,以及城管能对发传单者进行怎样的处罚,如果传单是以扇子,袋子的形式发放,那么在居民欢迎的情况下,城管对分发传单者进行没收扇子,袋子的行为是否合理?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对城管进行投诉?
城管能对发传单的人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三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
(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
(三)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
(四)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
(五)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
(六)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
(七)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第十七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 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扩展资料: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 禁止在树木和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乱吊挂。零星招贴物应当在固定的公共招贴栏中张贴。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清除,并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对在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行为中公布其电话号码的行为人,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通知电信业务经营单位采取暂停违法行为人使用的电话号码等强制措施。
电信业务经营单位在收到通知的二十四小时内应当暂停违法行为人电话号码的使用。违法行为人在暂停电话号码使用期间接受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处理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通讯经营单位恢复其电话号码使用功能。暂停及重新开通电话号码使用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城管能对发传单的人进行处罚,但不同地方处罚规定不同。《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七条第五项明确规定,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广场(派)发印刷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散(派)发的剩传单。
《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在城市、县城、镇规划区内的学校、医院、广场等公共场所散发商业广告、宣传品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商业广告、宣传品,并对散发人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对发布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商家需要做广告宣传,必须到当地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核实广告内容真实性后,可通过各种合法的媒介平台投放。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沿街散发广告传单,影响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执法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一些商家临时雇请学生或社会闲杂人员在一些繁华路段的交叉路口或是人行街道上随处散发、张贴传单;采取不正当的广告发布渠道,强行将小广告塞到机动车窗内、行人的手中或自行车筐内。但通常行人手里的宣传单只是看几眼就扔掉,废纸满地,不仅加大了环卫工人的工作量,浪费资源,还严重影响了市容环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西湖区人民政府—雨湖城管积极整治派发传单行为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