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收到过治安拘留了,不会再拘留,但是需要赔偿。即使已经被拘留过,如果给对方造成了人身损害,对方仍然可以提出经济赔偿。
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委托控诉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就要经行赔付,另外刑事案件案结后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赔偿案件。
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扩展资料: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时指出: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