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3-06-25
楼主我猜你想问的问题应该是合同的必备条款吧。因为要说主要条款的话,《合同法》12条的八个条款应该就是主要条款,但是界定这个的意义不大。因为这个是人都能看出来,而且一个合同并不是必备这8个条款,根据合同的内容不同,哪些是主要,哪些不是主要都不一定。但是,必备条款,则是一个合同必须有的,没有的话合同就不能成立。根据学界的通说,这8个条款中只有"标的"和“数量”是必备的。其他条款不确定并不导致合同不成立,可以根据《合同法》61条、62条的规定来确定,但是欠缺“标的”和“数量”这两个条款,这个合同就不能成立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