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不下的骨灰火化工会先与丧户沟通,是留在殡仪馆或者丧户重新购置骨灰盒或骨灰坛。又或者买红布包裹着带回去一起安葬。
按寄存骨灰的规定,有的凭火葬证在火化地可直接联系办理,有的凭火葬证到指定的骨灰堂联系办理。寄存时间,一般三年,超过时间的可以续存。
如果过期不取也不办理续存手续,则由骨灰堂酌情处理。在办理骨灰寄存手续时,由骨灰堂填发给骨灰寄存证,丧家或单位应妥为保管,持证可随时到骨灰堂瞻仰亲属骨灰。瞻仰时应遵守骨灰堂的有关规定。
火化程序:
1、主持人宣布,火化仪式开始。
2、由主持人带领到场人员默哀一分钟。
3、由死者单位领导或亲属作简单致词,表示悼念之情,祝愿死者安息,时间三五分钟即可,不宜过长。
4、瞻仰遗容。到场人员绕遗体一周,并向遗体三鞠躬。有条件的可以录相、照相留念。
5、主持人宣布遗体火化开始,遗体由工作人员或家属送到火化间,目送遗体入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