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有续签需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在实际案件处理中,对于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没有提出续签的,但是员工和企业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事后企业将员工辞退,那么员工能否要求双倍工资呢!理由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几条。法理是什么。谢谢。能不能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那么这个用工之日是从最初进入单位工作之日起算呢,还是可以从劳动合同期满,开始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算呢
我这边是温州乐清的,当地的司法解释有吗,同类案件时怎么处理的呢

第1个回答  2015-09-18
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二倍工资,是基于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用工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向劳动者支付的惩罚性赔偿金,立法的本意即是督促用工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要双方未实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即可适用《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的支付二倍工资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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