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对公司法人人格否定作了哪些规定

如题所述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结合公司法运作实践,目前我国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a、注册资金不实,使公司法人人格自始不完整。
b、虚设股东,以公司形式获取不法利益。即公司的实质股东仅有一人,其余股东仅为挂名股东,以符合法定的公司股东的最低人数,应使实质上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非法人以公司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d、利用公司的设立、变更逃避债务。
e、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无度操纵、干预。
f、财产混同、业务混同造成人格混同。
适用法人人格否认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法人人格的合法存在。法人人格否认制以法人合法取得的独立人格为前提,且不以完全否定法人人格为最终归缩。若法人无独立人格,法人人格否认便失去了所指向的对象。而法人人格之否认只是对投资者借法人合法外壳规避法律义务的否定,并非是对法人合法、有效存在的否定;这种否认仅仅赋予法人债权人追究股东或董事责任的权利,并未赋予其申请法人成立无效之权。
第二,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了公司人格之行为。任何法律关系都不是无缘无故产生的,必须由法律事实引起,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律关系中,事件不能导致其产生,只有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才能引起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律关系。公司法人人格滥用行为的存在,既是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前提,也是其适用的必要条件,这是否定法人人格而由股东或董事承担相关民事责任的行为基础。
第三,对债权人利益造成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实际损害是法人人格滥用的结果,这是衡量法人人格是否滥用的一个客观标准,这里的损害不仅指债则无需否定法人人格,只要通过行政的甚至刑事的手段去追究行为人的责任即可,不必以民事责任形式来处理。
第四,滥用公司人格行为与债权人或公共利益损害间具有因果关系。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滥用公司人格行为与其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则不能胜诉。
第五,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是确定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一般原则,虽然公司人格被否定后,要追究的责任非一般的民事赔偿责任,但主观过错仍是承担这种责任的必要条件。
第六,人格否认制度仅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方可适用。因为,公司具有足够资产情况下,债权人因其利益已能获得保障,故无必要要求股东承担责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6-27
当前位置: 诉讼指南 -> 法律常识《公司法》对公司法人人格否定作了哪些规定。发布时间:2018-06-21 16:45:0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人人格否定主要有三项基本内容:      (一)公司股东行使权利的界限。股东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股东行使权利超出上述范围.就构成股东权利滥用。      (二)公司股东行使权利的规则。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这是法律保护股东有限责任的基本前提。    (三)公司法人人格否定的适用条件和后果。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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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第一款内容保持了原有《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关于“纵向”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规定,而第二款则新增了对“横向”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描述。第三款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责任进行了修改,将描述更改为“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三、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解读 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为了弥补公...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规定是,如果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试图逃避债务,在该股东行为严重侵犯债权人合法利益的情况下,债权人是可以直接起诉该股东的。因为《公司法》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下该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公司法》第二十条 【股东禁止行...

新《公司法》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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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人格否定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 1、注册资金不实,导致公司法人的人格自始不完整;2、非法人通过使用公司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3、利用公司的设立、变更来逃避公司债务;4、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无度操纵、干预;5、财产混同、业务混同,造成公司的人格混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

什么是“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制度是对公司法人制度的有益补充,以纠正公司法人制度在具体运行中的不公平现象。《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

公司法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法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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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人格否定是怎么规定
公司人格否认,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

新《公司法》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有什么规定?
修订后的公司法(以下简称新法):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增加理由:“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或称为“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具体含义是,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该股东即丧失依法享有的仅以出资额...

论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是关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规定。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本质:并非全面否定法人的独立人格,而是在承认公司具有法人人格的前提下,对特定法律关系中的公司...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法条有哪些,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广东丹柱律师事务所张秋云律师解析: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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