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被判给父亲一方。母亲后再婚,生有一子。请问这样我算独生子女吗?

父母离婚时,我被判给父亲一方。父亲至今未寻伴。母亲后再婚,生有一子。请问这样我算独生子女吗?我可以在母亲去后享有一份财产吗?如若同母的弟弟招事惹债,请问我有必要予其援助吗?

1 你母亲已经与你父亲离婚,她再婚后生子与你没有关系,所以你现状是独子,如果你父亲再婚生子,你就不是独子了;
2 虽然你父亲和你母亲离婚了,但如果你母亲去后,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你有权利享有一份财产,这是继承法规定的。但如果你母亲有遗嘱,应当按遗嘱处理;
3 你母亲和你父亲离婚时,所有的财产、包括债务已经都处理清楚了。所以离婚后你母亲方面产生的财务与你没有关系,也没有义务援助。如果你有能力伸手,也属于两个正常家庭之间的互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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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30
父母离婚后,你被判给父亲一方。母亲后再婚,生有一子,在母亲这一方你不算独生子女。父亲一方你算独生子女。你可以继承你母亲遗产。若同母的弟弟招事惹债,你自已权衡有否必要予其援助。法律没有规定。
第2个回答  2013-04-30
在血缘关系上,你和你同母的弟弟是有关系的,如果你的经济条件好,就没得必要去争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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