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为题,写一遍600字左右的作文。

如题所述

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
有人说,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而我却说,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
据说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是因为对“风景”一词的理解较片面。有人总把没有见到过的陌生的风景才看作是风景,而常见的风景却不算是风景,所以熟悉的孤松倚崖、杨柳拂岸、蜻蜓点水、大雁掠空,在他的眼里就不是风景。生在山区的人总向往大海的壮阔,总想见平原的辽阔,认为那里才有风景,原因就是那儿是个陌生的地方。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是我们对风景的认识出了问题,不是没有风景的问题。
说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是因为把风景理解得太肤浅,只把自然之景当作风景,而忽视了构成风景的人。老母亲深夜里在昏黄的灯光下,为儿子编织御寒的毛线衣;白花苍苍的老父亲站在村口向远方眺望儿女归来;在家照顾小孩、料理家务的年轻妻子,倚门思念异乡打工的丈夫,难道这些不是一道道美丽感人的风景?
说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是因为发现不了熟悉的地方中存在的美。罗素说过,生活中不是没有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你看陶渊明写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这样的景色美不美?当然美。可是,对农村人来说,菊花,谁没见过?篱笆,谁不熟悉?你的家乡没有南山,应该有东山,或西山;飞鸟更是常见的了,可是为什么我们许多人总是抱怨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呢?东晋诗人陶渊明因为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所以从熟悉的地方发现了美,才给我们留下了极美的诗歌。
说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是因为缺乏对生活的足够的热爱之心。陶渊明厌倦官场,热爱田园生活,因此,在他眼中出现了“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榆柳荫后椋,桃李罗堂前。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这样的美景。如果我们热爱生活,关心他人,感恩社会,我们就会发现农民耕田,工人炼钢,老师上课,警察站岗等等,都是一道道美丽的风景。
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
晨风习习,琼枝带露,啊,又是一个大雾天。家乡的雾没有峨眉山的雾那样厚、那样秀,也没有黄山的雾那般奇丽渺远、变幻莫测,但我最欣赏的还是家乡的雾。 我的家乡位于崇山峻岭之中的会稽山麓,这里层峦叠嶂,千岩竞秀,万壑争流,这里的雾有它独特的魅力。 家乡的雾白得美,白得朴素。像瑞雪一样的白吗?它没有。它白中略灰,白里泛青,比白雪美多了。可不是,浓雾沉睡在青山秀水之间,汲取了山间草木的灵气,不要打扮得更秀美了吗?这样的白雾只配乡村才拥有,任何丹青高手,也很难调得出来吧?家乡的雾白得自然,白得真诚,我真想抓一把在手中,甚至拥它入怀,把它点染在画纸上,不时地欣赏它。 家乡的雾浓得深,浓得纯,丝毫没有城市中的雾那般含有油烟味。它很可爱,尽管行人相隔几步时,只能闻声,而不能见人,吸入一丝雾气,清凉清凉的。我们背着书包上学堂,浓雾飘上了我的前额,和我亲吻,我没法回避,这个多情的女子啊,你是在渲染你的热情和好客吗?望望四周,雾茫茫的一片。或许有人会感到憋闷,看不到连绵逶迤的群峰,看不到苍翠茂盛的竹木,可我不在乎。 浓雾变幻着,一会儿化做了凉风,一会儿变成了小露珠,沾在我的发梢上,沾到我的睫毛上。我轻轻合上眼,清凉的感觉使人心旷神怡,经雾水的洗礼,我似乎明眸含“泪”了。 家乡的雾柔得真美。它韧如白云,剪不断扯不断。它轻轻敷在小草上,草也真爱雾姐姐,尽情地吮吸着甘汁。 太阳渐渐升起,雾渐渐地变淡了。一轮红红的圆日高悬在半空中,高山、峰峦、树木渐渐露出了轮廓,经雾水洗涤的山川大地,充满着勃勃的生机。那奄奄一息的枯木似乎也滋润了,有了洒脱的生命。 家乡的雾亲切、热情,我爱家乡的雾,它真让人思念。 点评:用“精美”来形容本文是比较合适的:一是结构精美,文章先写了雾白、雾浓、雾变、雾柔的独特魅力,最后用“真让人思念”作结,显得精干利落。二是语言精美,整齐上口的短句的使用,让本文更适宜朗诵,一遍遍地吟诵着这些文字,觉得自己也成了有灵魂的雾了

一声渺远却嘹亮的鸡啼中,熟睡的小镇打个哈欠,揉揉惺忪的睡眼,渐渐地苏醒过来。小镇繁忙而又安适的一天开始了! 我背上书包,蹑手蹑脚地下楼,生怕吵醒了仍在熟睡中的邻居们。 楼下阿婆依旧在烧她的煤炉。阿婆用蒲扇轻轻地一扇,那烟啊,就“倏”地冒了出来,在空中绕出柔曼的弧线,再绕着那棵老歪脖树盘上三圈,恋恋不舍地散去了。“哟,囡囡,这么早啊。今天要考试了吧,细心点,一定考得好的!”阿婆见到我就笑开了,那满是皱纹的脸上笑得愈发像绽放的菊花,笑得呀,连袖口,裤管,肘弯都起了皱。“小心点,别呛着喽!”阿婆那用了几十年的蒲扇轻轻一挥,就把烟雾扇离了,我便在清新的空气中前进。 阿婆的煤炉和蒲扇是一道清新的风景。 远远地,我就望见那扇铁门打开了。那扇斑驳的铁门是个忠贞的卫士。岁月在它身上毫不留情地刻下痕迹,但它依旧矢志不渝地护卫着居民的安全。看门的老公公坐在歪脖树下喝茶呢,那个熟悉的紫砂壶该比我年纪都大了吧。碧绿碧绿的茶叶儿转着圈,跳着柔美轻盈的华尔兹,溢出沁人心脾的芳香。“公公今天怎么愈发早了,天还没全亮呢!”“这不是为了给囡囡开门嘛,囡囡要中考了,公公给你来个开门红!呵呵!”公公也笑开了,露出了被烟熏黄的牙齿,连口里的茶都险些笑出来了。 公公的铁门和茶壶是一道温馨的风景。 早点铺的阵阵甜香充斥了整个小巷。早点师傅忙得像个陀螺似的,看到我,却停了下来:“小姑娘,今天中考了是吧,师傅给你准备了中考必备早餐!糕粽!祝你高中头榜哦!”师傅递过来早已准备好的早餐,厚实的手板在油腻腻的围裙上擦了擦,脸上便笑开了,连那憨厚的笑也是油光可鉴,亮闪闪的。我正准备掏钱,师傅叫住了我:“这次算我送的,可算为你考试出一份力了!”说完便转身掀开蒸笼,热气腾腾的蒸气冲上屋顶,一股暖流也蓦然浸润我的心田。 早点师傅的油油的憨笑是一道温暖的风景。 一路走来,一路熟悉的风景,我把这闪烁着人性光辉的风景涂抹成一树自开自谢的桃花,虽没有耀人的光华,可也自有一种温暖人心的深意和优雅。 我把这熟悉的地方,温暖的风景裁剪成美丽的图画驻于心间,奔赴茫茫前程也不害怕。 鸡啼三声,小镇在温暖的朝暾(编者注:早晨的太阳)中,苏醒了

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
有谁曾注意过,我们头顶上这片再熟悉不过的蓝天。 ——题记 “梅子金黄杏子肥”,就在前一些日子,姑苏古城入梅。肥润的雨滴从蓝蓝的天际而落,落在那古老的青石板上,那黑青的瓦片间,顺着园林亭台的飞檐,流入苏州老农们的心田。它将梅子染黄,杏子涂红。这刚刚承受过七十年一遇干旱的鱼米水城,无论哪里都在享受这温柔的天赐,这蓝天的恩赐。 然而习惯于低头耕作的人们,习惯于在写字台上低头耗尽人生的人们,不肯抬一下头或者说是“无暇”抬头看一看我们头顶的蓝天。我便是这些人中的典型。面临着中考的压力,趴在书桌之中进行无穷尽的复习,像一个囚徒被囚禁在书房之中,无法自拔。有意倾听这“大珠小珠落玉盘”的韵致,发出“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的感慨,但抬头望天的习惯,早已从我们的生活中远去,就像我们逐渐失去空灵明净的内心,就像这日益失去安闲而不断加速繁忙的社会。蓝天这片原本最熟悉的地方,这大片的天际,居然淡出了我们的视野! …… 告诉我,你是否有躺在松软草坪上展望天际的习惯?那空灵的天空,曾给过人们多少美妙的幻想。苏轼“不知天上宫阙”、“把酒问青天”的豪迈豁达,岳飞“仰天长笑,壮怀激烈”,韩愈“小雨润如酥”的天街,甚至于郭沫若理想中那美妙的天上的街市,在他们眼里,天空承载着幻想,而在我们这里为何不可?于是我抽闲看了那片天,仔细地用文化之心观察了它。重新领略那“熟悉不过的风景”——无云,有雾,树木枝影挡住了一些,透过叶隙的生命源头的阳光,明亮了我的心灵。城市里蝙蝠的魅影,在天空画出一道优美的“S”,无名鸟的飞过,平添了无限生机…… 那片蓝天,再熟悉不过,充满幻想与童年,充满回忆与韶光,纵然平日的天空已不再湛蓝,地上再没有茸茸的绿地,只因为这些原因,又怎么能辜负这天赐的良辰美景?请记得生命在蓝天下孕育,我们来自那里。 请不忘在我们繁忙之际,抬头看看我们熟悉的地方,生命诞生的地方。这会给你一丝休息,一丝惬意,一丝诗情,一丝久违——那是熟悉的地方也有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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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30
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

晨风习习,琼枝带露,啊,又是一个大雾天。家乡的雾没有峨眉山的雾那样厚、那样秀,也没有黄山的雾那般奇丽渺远、变幻莫测,但我最欣赏的还是家乡的雾。
家乡的雾白得美,白得朴素。像瑞雪一样的白吗?它没有。它白中略灰,白里泛青,比白雪美多了。可不是,浓雾沉睡在青山秀水之间,汲取了山间草木的灵气,不要打扮得更秀美了吗?这样的白雾只配乡村才拥有,任何丹青高手,也很难调得出来吧?家乡的雾白得自然,白得真诚,我真想抓一把在手中,甚至拥它入怀,把它点染在画纸上,不时地欣赏它。
家乡的雾浓得深,浓得纯,丝毫没有城市中的雾那般含有油烟味。它很可爱,尽管行人相隔几步时,只能闻声,而不能见人,吸入一丝雾气,清凉清凉的。我们背着书包上学堂,浓雾飘上了我的前额,和我亲吻,我没法回避,这个多情的女子啊,你是在渲染你的热情和好客吗?望望四周,雾茫茫的一片。或许有人会感到憋闷,看不到连绵逶迤的群峰,看不到苍翠茂盛的竹木,可我不在乎。
浓雾变幻着,一会儿化做了凉风,一会儿变成了小露珠,沾在我的发梢上,沾到我的睫毛上。我轻轻合上眼,清凉的感觉使人心旷神怡,经雾水的洗礼,我似乎明眸含“泪”了。
家乡的雾柔得真美。它韧如白云,剪不断扯不断。它轻轻敷在小草上,草也真爱雾姐姐,尽情地吮吸着甘汁。
太阳渐渐升起,雾渐渐地变淡了。一轮红红的圆日高悬在半空中,高山、峰峦、树木渐渐露出了轮廓,经雾水洗涤的山川大地,充满着勃勃的生机。那奄奄一息的枯木似乎也滋润了,有了洒脱的生命。
家乡的雾亲切、热情,我爱家乡的雾,它真让人思念。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4-30
一直寻找着我记忆最深处的那个地方,结果;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你却在灯火阑珊处……

  一直低头寻找,摸索,直到有一天我找到了它,那个我熟悉的地方,欣赏着彼岸的风景,不禁想起了往事,浅浅的小幸福。

  那是我上学的必经之路,周围的灌木,在春天里它是翠绿的充满生的希望,在夏天里,他是热烈的,秋天他是婆娑的,冬天他是唯美的温暖的,在这条路上承载了我太多太多的回忆,有酸,有甜,有苦。

  那是秋天的一个下午,秋叶纷纷落下,好似都在空中旋舞,而我就被包围,旋转着,蝴蝶找到了自己的宿命,而我继续前行,脚下的路仿佛模糊不清等着我一步一步去踏清它,走着跳着,时不时发出沙沙声……

  我走着条路已经走了七年了,它一定早已熟悉了我的脚印,我的身影吧,身旁的树木也随着我的成长花开花落,发芽枯萎,那是我熟悉的地方啊,直到今天我才拿起笔,描绘你,尽管朴素却那么美丽,是我最舍不得的地方最难忘的地方!

  最熟悉的地方,说着已经厌烦它了,不想再看到它了,其实只是想把这个地方的每一个角落都深深地刻在心里,用相机将他最美的一刻拍下来成为亲切的怀念!

  今天我又去寻找记忆,一步一脚踩在树叶上,还是像以前那样,那么美好,沉醉的夕阳斜射在大地上,映出我的影子,呆呆的望着彼岸的风景……

  最熟悉的地方就是最舍不得的地方,那地方的每一角每一落,都依旧闪耀!

生会去过许多的地方,见过许多事,在那灯火阑珊处,正在谱写生命的乐章。——题记  睁开睡意朦胧的睡眼,太阳的光辉照进了我那平常的小屋,懒散的我躺在床上,回忆着从前……  我原先住的地方,我亲手中了一颗丝瓜,我也回去看过它好多次,但都是那样的平常。  这天,我在空闲之余回去玩了玩。  我骑着单车,任太阳烘烤着我;两路树木都无精打采地站着;花草垂着头,留着干汗,无聊地随风摆动。  拐了一个弯,我骑进了通往原住的地方的必经之路。突然!我眼前一亮,这不就是我原来亲手种的丝瓜吗:宽大厚绿的叶子将瓜藤包裹住了,一根根丝瓜夹杂在瓜叶中随风摆动,仿佛在说:“挤死啦,挤死啦!”  走近瓜藤,绿意变得更加浓厚,比巴掌还大的瓜叶用自己宽大的身躯为丝瓜们遮凉。如果你仔细看的话,还可以庆幸地看到一只小青虫,它正呆在阴凉的地方慢慢地咀嚼这瓜叶避暑呢!爱美的年轻的丝瓜顶着黄花,在我面前摆动,仿佛在问我:“我美吗?”藤尖上,一朵朵黄色的花朵正在散播芳香,惹来蜜蜂蝴蝶为它陶醉。  在往上看,却看到了一根根大而老的丝瓜。我想,在中间那根最大的丝瓜应该是它们的族长,而边上的是这个家族的长老,在边上较为粗壮的应是保卫它们的卫兵,下面的小丝瓜该是这个家族的族人吧!  六月的天,娃娃的脸。忽然风起云涌,豆大的雨滴打落在瓜叶上,劈哩啪啦,发出清脆的声音。瓜藤仿佛在和阵雨搏斗,可雨滴的攻击势不可挡,一些残兵败佣从瓜藤上掉落。  雨停了,太阳重新露出了笑脸,云开雾散,空气格外清新。  这场战斗,丝瓜输了,输的好惨,年轻的丝瓜哭泣道:“我的花儿啊!”年老的丝瓜说:“我的一把老骨头了,还得经历战争啊!”小青虫被雨点打落在地上,大哭道:“我只是路过的!”  我见此情景,哀叹道:“仅仅是脆弱的植物啊!”  几天后,我又回去看了看。这次我是专门去看我的丝瓜的,看它有没有被铲了。  到了那儿,我惊讶的发现,丝瓜竟然又恢复了,依然那么绿,那么大,丝瓜依然那么壮实。丝瓜以它顽强的生命力,又重新舒展着绿叶,以它厚实的臂膀开枝散叶。  没想到,以前觉得平淡无奇的丝瓜也有着这么顽强的生命力,生命的长河真的是永无止境的。  仅仅是丝瓜也那么顽强,仅仅是蚂蚁也有生命,仅仅是蚯蚓也会松土。生活中,那么多的生命赞歌正在谱写着。  听!这就是大自然的声音!
第3个回答  2013-04-30
人最爽的时候是?Bingo!就是内急的时候有厕所可依,我们最快乐的时光是在厕所里度过的。
人有三急,2天一周期。可见“厕所”在我们漫漫的人生道路上是显得多么的重要。也是我们最熟悉的地方,在那我们每天可以看到不同的风景,闻到不同的香味,体验不同的快感!在那,我们可以尽情地呻呤,在那,我们可以尽情地释放,在那,我们可以大喊一声:“没纸了”。看,“厕所”是人间的天堂,是我们熟悉的地方,即使是来过千万遍,面对眼前的风景,依然觉得清新!以下省略502字。。。
第4个回答  2013-04-30
从你的初始印象记忆开始简单描述,只后在写这里带给自己什么什么,发生什么事,在写心情。最后总结地方的美,和感慨。爱大自然。 应该就能凑合个600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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