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被当地泼皮打伤,因为打人者的儿子是我们当地医院CT室的,和法医都很熟。结果被打者迟迟不能验伤,打人者反而验出了轻微伤(据说是腿上破了层皮)。今天警察通知说,打人方反咬一口,说自己被打了,并验出了轻伤。
我想问一下,已经鉴定成轻微伤只过了2天在同一人那里又重新鉴定为轻伤,这样合法么?
我朋友经CT扫描,两根肋骨骨折,法医却说自己“看不见”“看法不同”“不构成骨折,只是骨头的皮掉了”。我们应该怎么办?
去上级市法医鉴定机构鉴定,对方答复说因我们本地有法医鉴定机构,故在我们本地法医鉴定机构未做出鉴定结果之前不与受理。而反过来找我们本地法医,对方又说因我方对他可能作出的鉴定结果持怀疑态度,所以不再为我们做出鉴定。并让我们去上级市的另外一个机构验伤,这样合法么?
追答单纯鉴定这一块,谈不上合法不合法的问题,是单位的程序性规定,这个我不是很清楚。如果你们鉴定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打官司的话,你可以委托一名律师,以律所的名义作为委托单位。其次,律师和鉴定机构一般比较熟,内部的猫腻也比较熟悉,应该可以帮到你。
司法鉴定的公安说不采信,公安鉴定的司法的说不采信。难,难,难,,,
追答按我国司法有关法律法规,司法鉴定机构出的鉴定在审判时检察法院是采信的。公安办案涉需司法鉴定时,也应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