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分包如何要求业主方(建设单位)担保付款?怎么签合同?

建筑工程中总包方将工程分包给各个施工单位,但是施工单位担心总包到时不能按合同付款,或者工程结束有可能施工单位找不到总包方了(建筑单位大多数没有固定的场所,这个工地完了会转入下一个工地)后期的工程款特别是质保金就找不到人讨要了,但是业主方是找得到的,分包方如何要求业主方做付款担保,这样的合同怎么签?最好有详细的合同范本

你好,可以由分包方协助和业主沟通后签订三方协议,但各个施工单位无权强硬要求业主承担担保责任;根据现有法律的规定,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如果分包方未履行结算义务,拖欠各个施工单位的款项的,由业主在其未支付的工程款的限额内向各个施工队承担还款责任。协商不成的,可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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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02-09
首先分包单位是没有权利要求业主方(建设单位)付款担保的,分包单位有权利要求总包单位提供付款担保。
担保合同是在存立与主合同之上,没有主合同,不存在担保合同。
所以建设单位的与总包单位存在合同关系,总包单位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提供付款担保。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存在合同关系,分包单位可以要求总包单位提供付款担保。
第2个回答  2013-04-11
分包方无权要求业主方做付款担保,因为他们之间没有合同关系。
这还是请找到合适的、信任的总包单位,对陌生的、信誉低的总包单位,建议不要去合作。
分包怕总包跑了,总包也怕分包跑了的啊,双向的,别自视过高!!
言语礼貌如有不当,敬请谅解,对事不对人分析所有可能性而已!谢谢!
第3个回答  2013-04-11
这还是请你找到合适的总包单位,对陌生的单位,不要去合作。
目前这状况很多,你只能要总包单位出面去与业主谈了。
第4个回答  2013-04-11
分包方不能跟甲方签合同,分包方的甲方是总承包单位,跟总包单位签合同,由总包单位把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拿给发包方审查,过了就行了,然后跟总包单位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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