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没有物证只有人证可以吗?

你好,我在广场出租电动车,昨天法院给我一个传票,说去年十月二日有一家三口玩我的一个车把人撞坏了。他们去了医院看病,后来撞人的不拿钱被告上法庭,我成了被告,可我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我该怎么办?而且广场上不之我一家出租电动车,还都是一样的?如果他们找几个证人指证我怎么办?

只有人证也可以。只要能使法官形成倾向性(认为存在很大可能)意见即可。
至于对人证是否采纳,则需要法官综合案情及证人情况进行认定。可能采纳,也可能不采纳。没有统一的标准。追问

可我都不知道这件事什么时候发生的。而且他们当时发生 纠纷时也没有通知我

追答

你不需要举证。原告说是你的车造成的,那要提供证据证明才行。如果对方不能证明,你不会承担责任。

追问

如果他找个人说是我的车撞的怎么办

追答

一般情况下,只有证人,没有其他证据的法官不会采纳。如果确实不是你的车子造成的,我觉得你不会承担责任的。
当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需要最终由承办法官来综合认定。

追问

谢谢

追答

不客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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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09
  证人证言也是证据的一种,只要查证属实,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人民法院可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4-13
需要法院查清事实的,证人也是可以的。
纵横法律网-上海凯曼律师事务所-周雪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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