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连 我家的房子是某单位还债的房子,当初因为资金的原因没有购买房产证,故而只有使用权,现在也不能办了,我想问一下这对于我家房子以后有什么影响?如果拆迁了的话我们能得到应有的补偿么?有什么弊端?
我家房子的性质属于自管房,这种性质有什么说道么?还有安置费和土地补偿金和地上附着物补偿金的比例是多少啊 差的多么
不知道当时你跟单位签的合同是怎么样的?至于说:有安置费和土地补偿金和地上附着物补偿金的比例是多少,这个得看具体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