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管辖权法院是哪个?

举例:甲,乙两矿山企业因位于洛阳市A县的矿山开采权属纠纷向洛阳市政府(位于该市B区)申请解决,洛阳市政府裁决属于甲所有,乙不服,向省政府(位于郑州市)申请复议,复议确认为乙所有。甲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诉讼,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据此,洛阳中院和郑州中院有管辖权。
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如果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特指对事实的认定、结果和定性的改变),那么再提起行政诉讼时有管辖权的法院是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而非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依据是《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据此,郑州中院有管辖权。
我想问,洛阳中院有没有管辖权?

经复议,不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洛阳中院有管辖权。现在已经改变了,洛阳中院没有管辖权了。
可以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行政终裁,绝对公平,因为新任总理精通法律,崇尚正义。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4-26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洛阳中院有管辖权,郑州中院没有。

经复议的案件,若行政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以什么所在地法院管...
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所在地法院也有管辖权。法律分析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

...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下列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过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由哪个管辖
该情况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过行政复议的,原则上无论复议机关作出何种复议决定,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行政复议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有: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并对定性产生影响的;撤销或部分撤销...

经行政复议的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管辖法院可以是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也可以是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

复议维持管辖法院是谁
由做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因此,诉讼的对象应该是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管辖权属于由该机关所在地法院,一般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行政复议如何...

经复议的行政案件由什么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

对行政处罚的复议决定不服向哪个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

复议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4 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复议维持由哪个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法规定,复议维持案件的管辖法院既可以是原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也可以是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在地域管辖方面,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如果经复议后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被告为原行政机关;如果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则被告为复议机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
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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