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房产协议有所有成员签字手印,没有提到赡养问题,但家庭达成协议,由两个儿子一人一个月,共同抚养,目前老人没有另立遗嘱,但未雨绸缪,我想防一手,请问,在何种情况下,遗嘱的优先权高于协议,能否将各类情况说清楚,谢谢
不是我要搞笑动作,是别人要搞笑动作,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不可无,本来老人有两套房子,小儿子偷偷把一套房子改了自己名字,家人都不知道,这第二套难道我还不吸取教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