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工资问题,请好心人帮忙解答,谢谢

我妈妈因为退休在家无聊 所以在一个知名连锁超市里面上班,上了一个半月,第一个月工资已经发放,后来半个月因为她身体支撑不了,要上15个小时左右,所以写了辞职报告给店长。后来该超市通知我妈妈三个月以后去领取剩下半个月工资,他去却说只能退去当时交付给公司的200元押金,工资一份也没有,因为公司规定辞职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他虽然写了辞职报告,但是公司算他旷工,旷工六天就抽出所以工资,请问如何处理,能得到应有的劳动报酬吗?如何提起上诉?

这个用人单位劳动时间长,向员工收取押金,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律法规,你母亲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告诉他们,如果不给工资就去当地劳动管理部门投诉,看他们怎么办(罚款就够他呛)?但你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押金收据,辞职报告等,以备不时之需。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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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22
1、按照法律规定,辞职需要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
2、即便辞职不成立,工资也应当如实支付;
3、至工作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申请书等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4-22
就算旷工,也只是可以以旷工的名义把你妈妈开除,但是之前工作发生的工资是需要支付给你妈妈的,“旷工六天就抽出所以工资”是违法劳动法规定的,所以是无效的规定,当然如果超市说你妈妈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所以要你妈妈支付违约金,正好用这部分工资抵扣,那就是另一回事,但是即使是这样,也应该有书面的东西让你妈妈签字确认才可以扣,所以超市这么处理是肯定有问题的,建议你妈妈去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投诉
第3个回答  2013-04-22
  你母亲是50岁/55岁正常退休的?如果是,那就【根本不是劳动关系】,是普通的劳务合同纠纷。
  退休了就不是劳动关系了。除非双方有其他约定,否则任何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如果工资有争议,留好证据(证人证言,录音,工作证件,公司的书面材料等等),不需经过劳动仲裁,直接到法院起诉,通过工商局或其网站查询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在单位注册地或你母亲实际工作地起诉。
  你不怕麻烦的话,可以到人社局劳动监察那边投诉试试,或者去劳动仲裁,但是基本上不可能管,因为不是劳动关系。
第4个回答  2013-04-26
不论旷工与否,都要按实际工作的时间支付用工的工资。你要证明你妈的劳动关系,另外还要证明15个小时以上加班的确认,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具体可以劳动仲裁,你可以到社保中心去法律咨询一下。要起诉也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第5个回答  2013-04-22
你这不是劳动关系 最多民事雇佣 所以不叫工资 旷工扣除也不能说违法 一切以合同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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