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是09年12月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应征入伍的一名士兵,现在在浙江省舟山市东海舰队服役。服役期间因水土不服,加上高强度的军事训练,患上严重的肺炎和哮喘,现已住院半年,病情得到控制,但东春季容易复发。在这期间已不能参加军事训练,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役,部队领导因考虑到病情,建议我提前退伍。
我想请问下,如果我提前退伍的话,11月底跟着老兵退伍,退伍到当地我可以领取到一年安置费吗?
我家里人去问过我们当地的安置处处长,他说回来不给一分钱,这兵也白当了,请问下真实情况是这样吗?我怀疑处长话的真实性,所以想确认一下,因为我们退伍费有4万块。
按照【义务兵退伍安置条例】,我是属于因病提前退伍,按正常退伍可以获得退伍证。
如果真像处长所说的那样,钱拿不到。那这一年兵白当了,时间白费了,苦白吃了,罪白受了,病白得了。我劝各位有为的青年朋友兄弟们,当兵之前请三思啊,现在为国家做奉献的事情都是吃力不讨好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