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的规定,女方在出嫁后,在男方家没有被分配到土地的情况下,原来的村集体应当保留其女方的土地。
所以你娘家村里做法不正确,你可以向当地乡镇土地管理所反映,如果乡镇管理所不支持你的申请,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追问感谢您的热心帮助,请问如果乡里不管找媒体好不好使,是现在找好?还是娘家村重分完变为既定事实在找好?麻烦您了
追答最好现在找,以后找别人把土地种上农作物了,再要回就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