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现在的公司已经工作近三年了,公司一直没给签过劳动合同,并且也没给上保险,想请问我应该怎样维权?

公司是08年从大兴搬到通州的,搬过来后一直没有在当地工商,税务等部门注册,想问下我们当地的员工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应该找到什么部门?急!急!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 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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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09
最好办法是先找公司的行政部门协商解决,不行的话就找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第2个回答  2013-05-12
不签合同貌似不违法,当然前提是你也同意不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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