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现名下没有房产,现申请一套国家公租房居住。他父亲生前留下一份遗嘱,百年后把唯一一套房子给我老公,家里别人没有意见。假如老人去世后,遗嘱法律自然生效,房屋所有权名字不去做变更,是否可以?我老公是否还可以继续居住公租房?法律有无相关规定?请相关专业人士给予建议,万分感谢!
您好:我还有个疑问?您说我公公如果还有同住人,同住人有居住权,同住人是我儿子,算是同住人吗?可以不用马上过户吗?同住人是指同老人一起居住,户口在不在一起有要求吗?谢谢
追答是的,不一定马上过户,只要房屋的使用权在你的丈夫控制下没有大问题,所谓同住人是本处有常住户口或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直系亲属,你儿子不算同住人。
追问您好:我老公和我的户口全和我公公在一起,算是同住人吗?老人过世后不马上过户,法律上有具体必须过户时间的要求吗?谢谢
追答你老公、你是同住人,法律没有规定遗嘱生效继承房产证过户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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