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承包问题,请律师网友帮忙!

我是农村的,十几年前村集体有一块地闲置、撂荒且地形偏僻,不规整。原来属于别人,由于村集体重新划分土地,原有承包人嫌该块土地不规整且多年未使用,将其抛弃重新划归归集体所有。与原来村集体队长商量过后(并未签署合同也没有交钱,只是口头),我家重新开荒,种植农作物,并种上果树,至今已有十几年树龄。由于政府规划该地块修路,原有承包人将我们家果树砍掉,声称该地块归他所有,并让我们赔偿他的损失。请问律师我们家能不能主张让砍树者赔偿损失?原有承包人的主张赔偿有没有法律依据?
另外国家有没有鼓励开荒这方面的政策?

当时的队长和村委会是关键的证据,可以动员他们开具证明或者证言。对方的主张是站不住脚的,建议聘请律师积极应诉或者起诉维权。
本案与开荒政策没有多大联系,可以认定不属于荒地,你们接手之前已经作为村集体用地了。追问

可是原有承包人有一个退耕还林的本本,我们找村委会相关人员了解后知道,他们原来领取补贴了一年多以后就没有继续发放了,原因是用那块地换取了宅基地(也就是这块地相当于拿出来归到村集体小队里了),大家是都知道的,这个本本对我们胜诉有影响吗?

追答

有影响,你可以到村委会那里取得对方之前换取宅基地的手续就很明了了,如此一来本本已经失效了。如果没有换地手续,村里也要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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