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四上学期签了一份工作(签的三方协议),后来又考上研究生了,我想继续读研,所以就得违约,签的那个公司说我必须得缴纳违约金,协议上只写了 “违约需缴纳违约金2000元”, 请问我用不用缴纳违约金呢?国家有没有相关规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