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城市时有买社保,到另一个城市工作,社保怎么转?

如题所述

你的情况属于跨省、市流动就业
(一)符合转移条件的流动人员养老、医疗关系转移接续
1、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
3、提出转移接续申请。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原参保地开据的《参保缴费凭证》,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完成转移接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办理基金划转手续;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完成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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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28
你的情况属于跨省、市流动就业
(一)符合转移条件的流动人员养老、医疗关系转移接续
1、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
3、提出转移接续申请。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原参保地开据的《参保缴费凭证》,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完成转移接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办理基金划转手续;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完成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第2个回答  2013-04-28
1.首先你最好确定下你未来退休的地方,比如老家,或者其他常年居住的城市,只要能确定,并且确定不再会回到现在转出的城市,再操作,这样可以避免很多麻烦。如果无法确定,可以暂时先搁置,等待政策的推进,比如全国联网,因为现在很多城市社保无法转移,或者只能转移年限,不能转移账户里的金额;
2.社保转移只能转移养老和医疗,其他的工伤、失业、生育基本都需要在当地缴纳至少约1年,才可以享受,因此无法转移累计。
3.转移办理,可以直接联系你公司的相关社保负责人,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操作,有的需要接收的城市社保机构,先开具接收函。
第3个回答  2018-03-31

社保转移流程如下:
1.拿着1份身份证复印件到地税局录入身份证上的地址。(如果委托他人代办,要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去地税局办完,拿着身份证去社保局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如果委托他人代办,要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3、执《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的社保局办理转入手续。

公积金也可以转移,前提是转入地要先办理公积金,然后持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的转入函到之前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住房公积金支取(必须本人支取):(户口在本地的不能取出公积金)

1、  携带公司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积金存折原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后会打印盖章后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银行(公司会告诉你)支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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