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加缓刑是什么意思,会不会当庭释放?

如题所述

  1、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例如“判一缓二”,简单的说,就是在判决后的二年内不再犯罪,原来判决的那一年徒刑就不去坐牢了。如果在这二年的考验期内再犯罪,就会和新罪一块合并处罚。
  2、《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2-11
楼上说的没错,但要补充,有连带民事或罚款的,必须缴纳罚款后法院才下达判决通知书,看守所才会放人,最快的当天宣判下午交钱,第2天下午就放人,节假日处外。但现在缓刑管理比较严厉,缓刑服刑人员必须每月按时去户籍地司法所报到,次数嘛按地区而定,还配备卫星定位手机不得跨市活动,如果在犯罪的话就是数罪并罚,就是上次判的有期徒刑加这次犯罪的时间,不得外出就业,外出就业也要很多手续的。
第2个回答  2012-12-11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

不会当庭释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2-13
不会的,还要回看守所办理相关手续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