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十年没领证,育有二子,一方要求离婚,小孩抚养和财产如何分割?

如题所述

1、1994年2月1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不能起诉离婚,而要把案由改为解除同居关系。
2、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此块可参考夫妻共同财产
3、同居关系的双方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子女抚养问题均依照婚姻法的这一规定办理。具体交由哪方抚养法院会根据双方经济条件、孩子比较熟悉的生活环境、跟哪方更亲密等因素综合考虑。一般2周岁下跟母亲适宜,10周岁上询问孩子意见。轮流抚养也可以。抚养费问题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具体可看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2-05
一般来说两个孩子一人一个的可能性比较大。财产的话按照同居期间的财产进行分割,可以比较夫妻关系进行分割。
第2个回答  2012-12-05
双方是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2001年新婚姻法生效后,人民法院即不受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双方分开即可。
若双方因子女抚养和共有财产分割产生纠纷,可单独起诉。
第3个回答  2012-12-06
小孩子理论上一人一个,关于财产,除非一方有证据证明是自己的,否则按照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第4个回答  2012-12-05
没领结婚证在法律上就是没结婚,不所谓离婚之说。只能是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力”。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后,子女的抚养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基本原则,根据男女双方的实际情况而定。当然首先是尊重双方平等协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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