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方法如下:
1、转学需要学生学籍号和原学校的学校识别码。
2、到接收学校找学校的学籍管理员,登录网上的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3、办理转入学籍的手续申请。学生在哪个学校就读,学籍跟随就在哪个学校。各地办理学籍转移政策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办理要求:
学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冒名顶替取得学籍并获得证书者,一经查实,追回证书,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撤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均无学籍。即使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