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2
一般的,可以直接将赔偿款交到原告个人手中,并且要求其本人做好书面签收。如果还是不放心的话,可以去找原审的法官,由其开份说明,直接将款项交到法院账户,由法院转交给原告本人。
第2个回答 2022-01-26
如果被告败诉可以直接把钱给原告。民事判决以后,有执行判决书义务的当事人,一般情况下应当直接将钱交给权利人,如双方为了避免争议,并且经法院承办法官同意的,也可以通过法院来进行中转。
法律分析
债务纠纷中被告败诉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把钱交给原告的,按照规定,判决书生效以后,一般情况下有执行判决书义务的当事人把钱交给权利人即可。经过承办法官同意的,被告方也可以把权交给法院,再由法院交给原告。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如果根据法院内部财务规定,在一个月内有统一向当事人支付执行、履行款时间的,则也应该按照法院所规定的时间去领款。不管被告的补偿款是打给原告还是打给法院,只要被告按照判决的规定直接给了补偿款,自然就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3个回答 2012-12-06
这两种方式都可以,如果被告不给可以申请法律执行。
第4个回答 2012-12-06
垃圾法院,
多半要你等执行程序,好收执行费
其实给原告更好,本来就是调解结案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