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公司约定的工资是2000一个月,但是签订的劳动合同是1500的,公司说这样公司可以少缴税

但是公司每个月扣我300块钱不发,到现在已经6个月了,说是要转正后才发,这样做合法吗?去劳动局举报要什么证据证明吗?

第1个回答  2012-11-29
公司骗你的,现在个人所得税起步是每月3500元。追问

公司是说这样可以少缴税,不是个人所得税,是其他的一些税,什么社保什么的都按1500元来交,这种情况我应该怎样才能拿回公司每个月克扣的钱?

追答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你的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年限是多久?写明的试用期是多久?对照看看。6个月后无论如何现在你应该转正了,就可以向公司要求补发那每月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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