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婆婆婚后住一起,户主是公公名,房子被拆迁了分的楼房有我们的吗?

如题所述

您好,您和婆婆婚后住一起,户主是公公名,那么这个房子应该归您公公和婆婆所有。您只是住在一起,但并不是您的房子。拆迁了以后分的楼房也只能是您公公和婆婆所有,所以这个肯定是没有您们的。但是作为公公婆婆他们应该考虑到您的难处,在您购买房屋的时候,应该帮助您们,但是给多少,那要根据他们的能力,不给也没有问题。因为成家立业是子女应该靠自己独立,父母没有包办一切的义务。望能帮助到您,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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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29
应该有,户主公公去世,没有留遗嘱给婆婆,那么按继承法的分配顺序,不知道你们有几个子女。你们可以分公公的几个孩子是加婆婆的几分之一
第2个回答  2018-02-03
婚姻法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根据婚姻法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你已经成为婆家的一个家庭成员了。拆迁安置对象是家庭,房子的常规说法说成是户主家的,在任何时候可以这么说,在不至于误会的情况下你也能说是自家的,当然范围有限,你公公婆婆移交了家庭大权,说你家的就随便了。注意这个家字,至关重要,重中之重,不能轻易省略掉
第3个回答  2018-02-03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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