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2千到2千5的报销没有批复下来,而且还有一个月工资未支付(要到12月15号拿,不知道有没有),现在没有任何领导找我谈工作。一开始我辞职的时候,南京的经理说现在外面拿1000的多着呢,我这3000来块钱的工作有的是人,不在乎我走。现在连个来面试的都没人了,哎。现在镇江办事处的负责人一直跟我谈,说公司在南京也算是纳税大户,我走人他做不了主,但是南京人事部恶心着呢,要我不要走,好好干。
我已经死心要走了,这公司太抠门,什么钱都要自己垫,还几个月才报销一次,每个月要贴钱1000到2000,我去劳动局能接触合同并找公司转出养老医保么
如果我直接去新单位上班,原来单位不给我出具相关的离职证明呢?会不会有影响?
另外我去劳动局办解除合同,会不会公司到时候写开除我?
1、不知你是否已经找到新单位。如果还没有,那么等你找到新单位,应该也到发工资的日子了。如果已经找到更好的新单位,那必定是职位、待遇等各方面都更好,必定是有不少人竞争者,按常理你一定急于到职。
2、既然你11月上班了,原公司就必然要支付报酬。就算本月擅自离职属旷工,也只能扣罚当月的工资。如果你已经找到更好的新单位,采取上班等到12月中领工资的做法,又产生了半个月工资未领及新单位职位被竞争者聘任取代等问题。
3、你到新单位上班不需要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相关离职证明。道理很简单,在新单位正常上班就是离职的事实证明。社会上的失业人员就业也是同样道理。劳动合同是一式两份的。如果单位不同意你辞职,你保存好原签订的劳动合同就行,这是从业工作的证明。
4、既然你决心离职,就不必在乎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与理由。辞职未批就直接到新单位上班属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说难听的就是擅自离职、旷工。按你的现职位,原单位不会耗费精力走司法途径追究离职的。跳槽及挖掘人才已是很普遍现象,你的求职也是证明新单位有吸引力。新单位已经聘用你,就算原单位开除,你也不会受影响,除非你不胜任。
如果我直接去新单位上班,原来单位不给我出具相关的离职证明呢?会不会有影响?
另外我去劳动局办解除合同,会不会公司到时候写开除我?
如果新单位和原单位没有任何瓜葛,分属不同行业,是没有什么打的问题的,顶多你写个情况说明,如有特殊情况,责任自己承担。
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去劳动局办理解除合同,劳动局不管这个的。就算是原单位写开除你,你已经到新单位上班了,又写了情况说明,新单位也不会再要你的离职证明了,那是废纸一张,怕他们干嘛?
昨天公司领导当着我面,和他们说笑,说:南京办事处一个职工,直接跳槽了,说是什么工资啊,保险啊,都不管了,说连档案都不要了
我知道这是他看到我进门才说的,这和目前我的现状类似,公司拖着不让我离职,说这个那个不达标,要全部交接好了才能走。我也知道这是骗我,就这破外包公司怎么可能拿得到档案。
但还是有顾虑,1月4号就去新单位上班了,还需要办理不少手续,如果下个月原公司拖着不给我办,能申请仲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