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东西不还 是属于什么违法行为?相关的法律条文是什么

如题所述

可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

我国民事立法关于不当得利的条文:《民法通则》第92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予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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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29
涉嫌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1-29
数额小,构成不当得利。属于民法调整的法律关系。
数额大,构成非法侵占。属于刑法调整的法律关系。
第3个回答  2012-11-29
《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4个回答  2012-11-29
简单讲:

有可能涉嫌,轻则承担是民事责任,即不当得利;重则承担刑事责任。

需要慎重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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