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婚前买的房,用的我公公的公积金贷款,名字是公婆和老公三人的。当时我家出了10W首付,并且我老公写

我老公婚前买的房,用的我公公的公积金贷款,名字是公婆和老公三人的。当时我家出了10W首付,并且我老公写过收条。婚后我和老公每月给我公公银行卡里汇钱作为还代的钱(但是公积金扣款账号是我公公的)。另外我老公的公积金每年也会自动充款到公公账户作还款。
我们婚房是我公婆原来住的房子,婚后我加了名,占六分之一。目前价值约20W左右。结婚时装修和家具家电费用10W,也是我家出的。
这样我们离婚的话,财产怎么分割呢?六分之一的房产应该没问题,但市价也就20W左右。婚前我家出的10W购买的钱,装修家具10W以及婚后还贷部份的钱(包括每月的能汇款和老公公主积金还的款)能主张要回来吗?
整理了一下:
婚前买的那套房当时价格70W多,公婆家出了30W多,我家出了10W。老公写给我的只是收条,并未说明是借款,但明确写明用于购买哪里的一套房子。剩余的贷款婚后我和老公每月汇钱给公公,但是只有公婆和老公的名字。
我的疑问是:1.对方说因为我家购房出了10W ,所以给我在公婆原来住的房子里加了个名,所以这10W会不会要不回来。
2.我们每月汇给公公的钱只是大概的约数,和实际每月需要还的金额有一些差异的。因为具体要还多少我并不知道。对方会不会说只是我们给他们的养老钱。不过我公公还没退休,我婆婆也有退休工资。另外,老公的公积金每年会自动充款还贷的,但是这部份的证据我拿不到。
3.装修家具这10W能要回多少?

房产证名字是公婆和老公三人的,婚后我加了名,占六分之一,目前价值约20W左右。
我家出了10W首付,老公写过收条。
婚后我和老公每月还贷,老公的公积金也还款。
你说的情况太乱,
其中:目前价值约20W左右,是不是你的六分之一的价格?不清楚你的公婆在婚前到底还贷款是多少?总共原房价出了多少钱?婚前、婚后各还掉了多少?因为婚后是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
假设:这个房子你的公婆是不是一分钱都没有出,纯粹是你家的10万首付和婚前老公还的公积金以及婚后你和老公的钱在还贷款。
那么,这房产就要按照婚前部分和婚后部分来分清比例。
如果,你们婚后还钱的汇款都是有记录,银行存根和老公的公积金转账都能证明“公公只是名义贷的款”,而钱是你们都如数还清的话,那么这个房子就是你们夫妻俩的,产权至少应该是一人一半,假如你的首付多于你老公的婚前还贷款的钱的话,你还应该多得一点。
现在你们的房产证上虽然写了四个人的名字,而且你的份额最少,在法律上,你就只能得六分之一,这里面应该是已经包含了你的首付款。
由于你的首付款是以借钱的方式给老公的,借条上不知有没有注明是购房款首付?假如有,就能按现在涨价后的房价款来折算比例,就不是原来的10万元了。如仅仅是借条,那么10万,还是10万,最多给一些银行利息。
只要你的证据比较的齐全,能证明你真正的出资实际情况。
那么,法院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就不会单单依照房产证上写的来判决,一定是会以事实情况来判决,这对你会有利。
最好的结果是:你能得到一半的房产。
补充回答:
婚前:公婆30万,你是10万,有收条为准。
婚后:余下贷款30万多,贷款婚后是每月汇钱给公公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产权也属于你们各人一半。
以上应该都有银行的汇款和公积金中心转账的记录。
从你说的原来10万,现在价值20万,也就是说房价翻了一倍。
其中的40万贷款中,你有20万的产权,现在值40万,加上首付现在成了20万,你应该享有的房产权利是60万。
那个10万元装修,如是装修费家电的话,就不能增值,又是共同使用的。
离婚的话,谁要房子,谁就给对方房子钱。
假如对方要房子,你就拿60万(法院判决会低于市价来判决),加上装修中的家用电器你可以拿走,装修折旧费可能值个3—4万,可以对方给你补偿。
假如你要房子,你就给对方80万(法院判决会低于市价来判决),里面的装修、家电都归你。
对方都有退休金,就不会存在说只是你们给他们的养老钱,法院不会采信的,这可以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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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19
公婚前买的房,用的我公公的公积金贷款,名字是公婆和老公三人的。当时我家出了10W首付,并且我老公写过收条。婚后我和老公每月给我公公银行卡里汇钱作为还代的钱(但是公积金扣款账号是我公公的)。另外我老公的公积金每年也会自动充款到公公账户作还款。
我们婚房是我公婆原来住的房子,婚后我加了名,占六分之一。目前价值约20W左右。结婚时装修和家具家电费用10W,也是我家出的。

你分三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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