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二手房按揭贷款,但是与房主签订的合同中写明如果12月20日贷款没下来,也必须把剩余款给房主。现在银行贷款审批程序已经下来,但是发放贷款还要一段时间。房主要求现在必须付清余款,否则按照我违约处理。我们协商先把余款给房主,等银行下来的贷款就直接给我。我想问的是贷款钱下来如果卖方同意开到买房人账户可以吗。这中间有什么风险吗?如果不能开买方账户,需要和房主签协议把银行发放的钱直接转账给我吗?如果签订协议,需要注意哪些事项?非常感谢您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