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青岛人,2010年毕业,档案放在山东潍坊,由于毕业后在青岛找到工作就一直在工作,故没有去及时调转,现在我想把档案调转回青岛,拿着学校当时给的《报到证》去领取结果人家说需要《调档函》,回到当地去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询问一番后给出答复是:“可以开《调档函》但需要单位出具《接收函》!”我目前已经辞职,没有单位出具《接收函》所以想知道(1)不出具《接收函》是否可以办理调转档案?(2)假如我现在找朋友帮忙让他们单位出具《接收函》可我并不在他们单位工作这样,对我的档案是否有影响?(3)档案回来后我还继续在当地走人事代理,如果有单位出具《接收函》我是否还可以走人事代理呢? 以上是我关于档案方面的疑问,请给位高手帮忙解决!感谢!
听说私企不能落档,是真的吗?可是现在哪有那么多国企啊。。。纠结shi了
谢谢你的解答,也就是说我朋友的单位出具《接收函》是可以的是吗?我也不清楚是哪个公司的人事代理,当时是学校统一办理!另外,如果单位出具《接收函》,档案返回后隶属于单位呢还是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以上,感谢!
追答如果单位出具接收函,你就隶属于单位了,不会是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
只有有正规单位出具的接收函,你就可以把你的档案转过去,但是不允许经过你转,应该是直接邮寄到出具接收函的单位,我上次在人力资源部那里看到我的档案,上面打着机密....
我去我们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调档函,可是那群人非让我出具单位的接收函啊,这可怎么办呢?没有单位的接收函他们不给我出具调档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