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固定资产含有增值税怎样做会计分录

如题所述

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一般固定资产取得发票并认证做以下分录:

借: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如果购买的是不动产,进项税分两年抵扣,第一年抵扣进项的60%,第13个月抵扣进项的40%

借: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0%部分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0%部分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如果是小规模,固定资产按票面金额计入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报废和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

一、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

(1)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2)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二、固定资产处置的处理

(1)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

(2)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3)企业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9-15

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一般固定资产取得发票并认证做以下分录:

借: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如果购买的是不动产,进项税分两年抵扣,第一年抵扣进项的60%,第13个月抵扣进项的40%

借: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0%部分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0%部分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扩展资料:

变化盘点:

1,“现金”科目变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3.新准则取消了“应收补贴款”科目,并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4.“物资采购”科目变为“材料采购”科目。

5.“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

6.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7.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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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10-2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上述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如果企业购入的是可抵扣动产,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但由于不动产实行分期抵扣,不动产入账时进项税额只有60%,会导致账实不符,为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新增相应会计科目记录待抵扣的进项税额。
15号公告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待抵扣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并于可抵扣当期转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新增“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待抵扣的进项税额。
例:某企业(一般纳税人)于2016年8月购进一项不动产,购入价111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进项税额=1110÷(1+11%)×11%=110(万元)
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即2016年8月可抵扣进项税额=110×60%=66(万元)
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即2017年8月可抵扣进项税额=110×40%=44(万元)
2016年8月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下同)
借:固定资产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44
贷:银行存款 1110
2017年8月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4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44
需要注意的是,15号公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不同的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其待抵扣进项税额。
提示:营改增后,企业购入不动产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只能抵扣60%,待抵扣的40%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借方,保证账实相符;待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抵扣剩余的40%时,再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中的金额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购买固定资产除新政策以外,按原政策正常作分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10-23
购入动产
借:固定资产 买价+相关税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发票上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
购入不动产
借:固定资产 买价+相关税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发票上的金额*60%
——待抵扣进项税额 发票上的金额*40%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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