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关于土地的,我家是农村,都是申请大队分块地,给点地的钱就可以盖房,此为背景。
我现在的房子是我家出的钱,因为姑父在大队工作为了方便土地的使用证写的他的名字。可以改回来吗?如果姑父不同意怎么办?我父母的房子连土地使用证都没有,但是他们已经住了30多年了,前两年我结婚才让他们过来我家住。还可以补办吗?大队不给办怎么办?
我家就是镇上的,我爸去年去补办,人家不给办,因为我们周围好多村都土改了,我怕到时候出事。所以问问。听别人说大队不给办是因为到时候没有证的房子 地,就都属于公家也就是大队的财产了。是不是真的。那我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