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法律上的问题,有哪位律师或懂法律的朋友能帮忙一下?十分感谢!

是关于土地的,我家是农村,都是申请大队分块地,给点地的钱就可以盖房,此为背景。
我现在的房子是我家出的钱,因为姑父在大队工作为了方便土地的使用证写的他的名字。可以改回来吗?如果姑父不同意怎么办?我父母的房子连土地使用证都没有,但是他们已经住了30多年了,前两年我结婚才让他们过来我家住。还可以补办吗?大队不给办怎么办?
我家就是镇上的,我爸去年去补办,人家不给办,因为我们周围好多村都土改了,我怕到时候出事。所以问问。听别人说大队不给办是因为到时候没有证的房子 地,就都属于公家也就是大队的财产了。是不是真的。那我怎么办?

1、可以。因为我们国家土地的最终确认是以土地管理部门保管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薄为准的,但也可以通过异议登记进行维权。
2、如果姑父不同意,你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在登记之后的15日内到土地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3、可以补办。不需要通过大队的。要到乡镇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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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02
你这种情况可以申请改正过来,不是在村里改,你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到当地乡(镇)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和更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2-02
你们可以改回来,如果姑父不配合,你们得保留好自己出资盖房的证据,防止将来对方说房子是他们盖的。
第3个回答  2012-12-02
1、姑父同意就可以改,如果姑父不同意要打官司。
2、土地使用证是可以补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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