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算工伤吗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算工伤吗

下班途中,对方全责的车祸,(有骨折,需要手术)能算工伤吗?
如果算工伤,能在工伤方面获得哪些赔赏?
如果是负次要责任,工伤会有哪些赔赏,跟对方全责哪个高
我想知道具体的赔赏: 医药费、陪护费、误工费、伤残费
对方全责的工伤会赔赏哪些
对方主要责任的工伤会赔赏哪些

属于工伤,对方全责或主要责任,工伤赔偿数额是一样的,可获得工伤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三、辅助器具费用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离职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另,工伤和交通事故可以得到双份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9-09
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且对方负全责的话,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
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且对方负全责的话,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
因工外出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且对方负全责的话,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
具体参考如下: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法释[2014]9号)
第四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第六条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12
1、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是自已主要责任的话,就可以算工伤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2
恩。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工伤,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你相应的费用。如果没有参保则你单位需要支付相应费用了。
所以,你与对方探讨的只是一共多少钱就可以了。
而你所想知道的这些,比如医药费等,是要按实际发生额确定的,如果是想在发生之前估算,则可以直接估算一个总算即可。不需要细节。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12-17
可以认定工伤,但是首先要进行交通事故赔偿,只有交通事故赔偿不足工伤赔偿的,才启动工伤赔偿给予补足,不可以得到双份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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