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两人与外面人一起将仓库院内物品运走,卖出共计十六万元,两人各分得三万元.这种情况应定为何罪?如何量刑?可否保释或缓刑?希望尽快答复,谢谢!赃款已退缴公安局,是否可减轻处罚?价值怎么计算?如何确定数额较大或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