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一方转移共同财产怎么办?

我于2010年起诉离婚,到2012年法院才审理完结。
目前情况是:
一、该付给我的共同财产折价款一分没给我,我提交到执行厅,但是执行厅一直没能执行下一分钱给我。
二、法院把我婚前买的现价值80万的楼房判定为共有财产,在各方给我施加压力的情况下,我只要了18万元,这笔钱被告打到法院帐户上,在我配合其过户后,法院支付给我。
三、在我配合其过完户以后,被告伙同其亲属起诉我偿还共同债务,并把在法院的18万元的房产折价款给冻结。其亲属出示了被告欠他的单据及欠条,但是这些并不包括在共同财产里,而且和被告在离婚诉讼中所出示的单据都不一样(因为债权人没有出庭作证而且其出示的那些证据前后矛盾法院没有予以认定)。
如果这些债务是真的那么,是不是就能证明被告转移共同财产?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你在离婚后发现离婚时一方有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你可以重新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按你的陈述,在执行中的财产,你可以申请上级法院督促执行,对方提出共同债务的,你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应诉。
  法律依据《婚姻法》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追问

我在起诉离婚前的2008年就和被告分居并带着孩子回老家自谋生活,被告的经营所得并没有用于我和孩子的家庭生活开支,即使这些债务成立那么我有义务偿还吗?

追答

你好,关键是这个债务是否用于家庭生活,那么最好的方式是主张这些债务的事实性与合法性。真实性就是债务是不是存在、是虚假的还是伪造的。合法性就是,此债务是不是合法债务。

追问

核查的共同财产是20万,他所出示的债务就有60多万,而且这些单据的日期没有超过三个月,而且债权人是他的亲哥。

追答

所以,本律师建议你委托律师代理,才能有效的保护你的权益。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婚姻存续期间的双方收益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共同财产,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诚。

    如果有证据证明,在法庭上可以出示,法官会根据情况的恶劣程度来给予那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处罚。

    如果你在离婚后发现离婚时一方有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你可以重新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

第2个回答  2012-12-18
离婚后财产已经分割,发现财产分割前一方有转移财产行为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就财产部分重新宣判。
一方婚前恶意转移财产行为的,财产分割宣判时可以少判。
第3个回答  2012-12-18
抓紧时间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自发现之日起超过1年不起诉可能有不受保护的风险。
第4个回答  2012-12-18
取得证据,另案起诉。

参考资料:民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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