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计划生育法,女方结婚生育两个孩子,离婚判给男方,女方再婚,男方是初婚,女方是否还可以生育

如题所述

不能再生。
按照2009年5月1日施行的最新《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所规定的,你们不属于可再生育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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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2-24
不能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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