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我和媳妇买了一套房屋,房产证是我妈和我的名字,是按比例分配的

婚后我和媳妇买了一套房屋,房产证是我妈和我的名字,是按比例分配的,我妈占90%,我占10%,房款97%都是由父母出资的,现在要把我妈的名字去掉加上我和我媳妇的名字,现在我妈要我们双方写一个承诺,承诺内容为双方作出不利于家庭的任何事,自愿放弃产权,这个有法律效应吗?需要公证一下吗?

一般无效,公正也很难公正,因为条款不清,如果想要公正,必须列明哪些情况属于不利于家庭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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