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起诉我怎么办

他要求我在三天之内垫付5万元,我也没这能力垫付,他就直接去起诉我了。

需要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受理当事人复核申请的有关情况告知相关人民法院。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复核审查期间,申请人提出撤销复核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并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受理复核申请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人民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受理当事人复核申请的有关情况告知相关人民法院。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要求规定:

1、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调查及认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在责令原办案单位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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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10
先予执行的条件是你有履行能力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第2个回答  2018-10-11
如果有保险就不用太担心,保险公司会有人出庭应诉的,你如果有垫付费用就把垫付资料带上应诉即可。
第3个回答  2018-10-11
对方主张是否合法,要看具体情节。你未提供相关信息无法为你判断。但法院受理了就一定有他的道理,你应诉就是了。至于你有没有这个能力,不是你在这里说就算的。如果你该垫付,法院有一整套的办法让你吐出钱来的。所以不要说这个话。但是我可以告诉你的是:你没有法定责任和义务垫付任何费用。因此,如果法院裁定你垫付也必定会具体考虑到你的支付能力,不会强制的。但强制手段会用在你善后赔偿的时候,不要抱幻想。
第4个回答  2018-10-11
一,如果是人身损害方面的赔偿
即使你赔偿不起,对方也会起诉你和保险公司。判决书生效后,一旦发现你有财产,对方会申请强制执行。
二,如果是直接财产损失方面的赔偿
达到一定的条件,你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2000-11-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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